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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编辑:协同创新中心    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5:01 点击数:

“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就是20135月份由湖南省科技厅批准组建的,主要依托衡阳师范学院“人文地理学”等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以“传统聚落景观基因识别及其资源数字化开发与管理”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为研究骨干,形成了以文化地理学为核心,并涵盖历史学、建筑学、计算机科学、地理信息科学、聚落地理学、文化遗产保护等多个学科,以传统聚落为切入点、以文化遗产数字化为核心的多学科交叉创新的研究格局。

为吸纳更多的研究力量加入本实验室的研究,根据实验室的工作计划,现发布2018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欢迎校内外对此领域有兴趣的科技工作者申请。

一、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开放基金鼓励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青年学者申请,一般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指本校所有的创新平台开放基金,下同),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未完成本校开放基金项目者不得提出新的项目申请。

二、开放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及研究目标

本实验室的建设目标是将景观基因理论应用于聚落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应用中,实现古村镇文化遗产的特征识别和数字化提取,并构建传统聚落文化遗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开发示范。在实验室研究团队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传统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现状与产业化应用实际,实验室目前已形成了三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1)聚落文化遗产的景观基因识别与提取。基于景观基因理论“胞--形”模型进行文化遗产多层次、多维度特征提取的探索,为数字化建模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2)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实现。主要涉及到景观基因视角下的聚落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基于参数化建模方法的数字聚落物质文化遗产的智能化集成和基于情景化建模方法的古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等研究内容;(3)聚落文化遗产产业化应用。主要包括文化遗产数据应用平台构建和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方案示范研究。即基于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构建数字文化遗产应用平台,包括数据库、产品设计接口的构建和系统集成等内容,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文化遗产数字产品的设计示范和产品市场化标准工艺,以促进聚落文化遗产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

本次开放基金不设具体选题,请围绕下述研究领域的某个方向或视角自行拟定题目。

1)传统聚落特色民俗文化挖掘与保护技术研究与应用: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和创意设计挖掘保护传统聚落特色民俗文化精髓,提升传统民俗文化艺术产品附加值;基于VRAR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建立文化创意设计、集成展示和孵化平台,提供有关虚拟现实、实时3D漫游、数字化文化保护及民俗文化信息服务。

2)湖南省传统聚落特色民俗文化保护技术开发与应用:构建传统手工艺品和民俗文化等数字化保护技术;研究湖南省传统建筑的构件、传统城镇空间的分类体系,开发传统建筑构件和传统城镇空间标准化及量化提取技术和建模技术。

3)传统文化景区创意旅游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基于人机交互、云存储、高速无线通信等技术手段的景区监测系统和导览系统,提供实时、可视的游览信息服务;开发融合音频和视频资料的全息景区漫游展示技术和沉浸式展示技术,实现虚拟旅游交互式体验。

4)传统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传统文化元素提取关键技术,建立湖湘传统文化基本元素数据库,开发基于传统文化元素的体验式互动娱乐技术和旅游创意产品,为传统文化创意设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三、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研究发展目标,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http://xkjsb.hynu.cn/info/1018/1424.htm,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校内申请者为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本次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4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送邮箱:541065024@qq.com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批准立项的项目将于2018430日之前通知申请人,签订项目研究合同;经费在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设置经费本,按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

四、申请开放基金项目说明

1)申报者按照《申请指南》中所规定的领域和要求进行具体的项目设计,要求有一定的预研究基础和可实现的确切研究成果。

2)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启动时间为201871日。

3)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申请项目的个数及申请书论证的科学性,本年度拟设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1-3项,经费支持强度重点项目为2万元,一般项目为1万元。

4)申请人须根据开放基金申请表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项目研究计划务必包含切实可行的原理、方法及技术路线,合理的经费预算。

5)申报者不得将已经被各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6)对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研究计划(合同),定期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报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项目结束后,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分别要求完成1篇、2CSCDCSSCI以上级别学术期刊论文或产生经鉴定通过的应用研究成果,并提交相应的研究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

7)由实验室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其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时,作者单位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中文全称:“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全称: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Digitalization);且中文成果须标注“‘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以英文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注明“Open fund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Technology and Applic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Digitalization”。

联系人:何清华

电话:0734-345601515096099631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理科楼

邮编:421002

邮箱:541065024@qq.com

 


  “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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